大學放榜了,我考上了輔大統計系,離新生報到的前幾天,我一個人,從台南,背上一個背包,左手一個手提包,右手一台CD,坐著統聯客運到了台北承德路,轉了公車,千里迢迢的到達輔大大門口。
終於到了我的宿舍,是間四人房。看看上面的名字,室友竟然是我高中同學雙胞胎的弟弟。到了沒多久,他也到了,只不過是家人開車載他上來的,之後他成為我大學超級死黨的一員。
在大一開學沒多久後,我爸就跑路了,之後的生活費、學費,通通只能靠我自己攢錢。也從此展開了我一連串的打工身涯。
第一份是當組合家俱的工人,開著小貨車,把家俱送到買家家裡,幫忙組合家俱,但這真的不是我的專長,第二天上班就被K的頭流血,送到診所縫了幾針。
大一升大二的整個寒假,我都在晶華酒店柏麗廳打工,因為真的很缺錢,加上這裡有供餐,餐廳三個時段,只要我可以,我一定都報到。當時一小時100元,完工當場拿現金。我記得那個月,我總共花了1500元,其中800元是修理摩托車輪胎的錢。
我有一台電鍋,跟一包米,我會自己煮一大鍋飯,加個調理包,吃個痛快。甚至可以煮一鍋稀飯,配著一瓶醬瓜,過一個星期。
我還有在TVBS民調公司打工,3個半小時500元,選舉旺季加班半小時,再加100元。晚上六點二十上班,十點下班。一下班,再衝到新莊中正路的麥當勞當打洋班,一直做到半夜2點才回家。
遇到暑假,我就在西寧南路的好樂迪KTV當正職的大夜班,工作到早上8點後才能回家,月薪約2萬9千元,加上偷藏小費,至少是5萬元起跳。我跳小費的功力可是一極棒的,多髒的桌面,我都可以收的一乾二淨;多少啤酒罐在地下,我都可以彎著腰一瓶一瓶的撿乾淨;我也可以幫客人撕著紙巾,一條一條的遞送。反正是工作,做就是做到最好,客人感動了,自然就會把小費送上門了,這後來當到樓長。
還有棒球場的撿圾垃工,散場後約半小時,每場約500元。也有當過幾次次家教;也有當過快遞小弟,騎著摩托車到處跑;也有當過加油站服務生;也有在酒店當過服務生。
我的堅持,要跟同學一起玩耍,一起住外面宿舍,不貸就學貸款。所以我大學幾乎沒有唸到書,時間都花在打工、打球上面。
我也想要跟其他同學一樣,可以好好上課,準備考研究所,但是我不能,我有我自己的路要走。大學跟我不熟的同學以為我是很混的小孩,其實我比誰都認真,只是認真的不在課業上,大概因為我們那群好友,平常都是很混的,很少人知道我的過去,以為我跟他們一樣,半夜打保齡球、打撞球、唱KTV到天亮,所以早上翹課。其實為了生活下去,我努力賺錢,努力著不被二一,讓自己至少保管個大學文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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